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极端重要,各地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研判,不断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要及时出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要全面开展汛期“三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坚决落实群测群防。
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要进一步完善专家指导和驻守制度,组织专业队伍包县、包乡、包村提供技术服务。
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善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
要继续集中开展地质灾害知识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县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演练,2020个山地丘陵县(市、区)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要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