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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鹅公岭乡大坪村、白玉乡黄羊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18
绥宁县鹅公岭乡大坪村、白玉乡黄羊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绥宁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绥宁县鹅公岭乡大坪村、白玉乡黄羊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批准文号为湘财建指[2012]64号,并经绥宁县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绥发改招[2012]38,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绥宁县鹅公岭乡大坪村、白玉乡黄羊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FZDL-2012017
2.3建设规模:总面积约63.34公顷(其中鹅公乡大坪12.28公顷,白玉乡黄羊坪村51.06公顷)
2.4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约363.57万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标段名称
合理定价(万元)
工期
(天)
备注
绥宁县鹅公岭乡大坪村、白玉乡黄羊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鹅公岭乡大坪村
第一标段
87.12
120
公开招标
白玉乡黄羊坪村
第二标段
206.83
120
公开招标
注:最终标段合同签订金额以财政下达预算下浮5%为准。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投标报名,且报名不分标段,重复报名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能力可靠,信誉良好。
3.2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资质的合格投标人(湘土整发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按上述公布的合格投标人名单提供投标人相应序号,未提供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3.3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上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合格项目经理(报名时提供序号),并持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省整治局下发《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将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国土培训证原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应为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公布的合格投标人,其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近一期更新备案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7本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在电汇单或转账单上需注明“绥宁县鹅公岭乡大坪村、白玉乡黄羊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保证金,未注明的保证金将不被受理。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到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以银行到帐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报名,招标人根据经公示的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号,该号即为开标时依次抽签的顺序号(开标前十天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准确查询),招标人指定帐号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4300 1580 0650 5000 0306
开户行:建行邵阳分行西湖支行
4投标申请人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21017201210 23日,北京时间 9:0011:3015:0017:00,(节假日不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地点: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大祥区中心路延伸段G2(昭阳楼对面二楼))
4.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五大员上岗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原件报名(以上材料验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外,其他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报名日期内且需留手机号码)。注册建造师证、B证和培训证书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相一致。
4.4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的申请人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检、检察部门对报名单位企业的进行核察,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单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成功后须将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2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图纸等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经纪检、检察部门核察确认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官方网发布。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址:绥宁县人民路3
联系人:李主任
 话: 0739-7617112
 
招标代理机构:邵阳市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邵阳市大祥区中心路延伸段G2号(昭阳楼对面二楼)
联系人:刘鑫 18975751360 胡立新 13607391399
 话:0739-5111360
 真:0739-5111360
监管部门:绥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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