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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绥国告字[2015]6号)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7-27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绥国告字[2015]6号) 
绥国告字[2015]6号    2015-7-23 

    经绥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sn2014003 宗地总面积:  721.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302714BB0010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内现状(详见现场图片) 
起始价:  38.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03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14日11时00分 
备注:   1、该宗土地红线内现状出让,宗地红线内有一栋三层楼高的危房及一些附属物,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平整。 2、该宗地总土地面积为1169.92平方米,共中有448.64平方米为绥宁县原长铺镇供销社的23户职工房改房用地,此次拟公开出让的分摊土地面积为721.28平方米。 3、涉及规划控制的具体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绥规信[2013]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因为该幅土地中涉及原长铺镇供销社23户职工房改房危房改造用地448.64平方米,竞买申请人时必须提交与原长铺镇供销社23户房改房权利人签订了《危房改造合资建房协议书》,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2日 至 2015年08月12日 到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7月22日 至 2015年08月12日 到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2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8月12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sn2014003 号地块:2015年08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8月14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⑴已与绥宁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后,尚拖欠土地出让金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
     ⑵在该幅地块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竞买文件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相关费税包括价格调节基金、土地出让契税、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由受让人另行支付。
    (四)、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南省绥宁县长铺镇中团路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739-7628106,13786979909
    开户单位:绥宁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绥宁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74065052502599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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