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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作者: 来源: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3-15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绥国告字[2012]02 

    

  经绥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Sn2012003 

  宗地面积: 

  1042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商贸街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等于4.27 

  建筑密度(%) 

  等于46.05 

  绿化率(%) 

  等于28.72 

  建筑限高()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0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本宗土地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030920120326绥宁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2030920120326绥宁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0326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0326173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03280928绥宁县人民法院二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为设有底价出让,原则上按照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但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的不予成交。 

  (二)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⑴已与绥宁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后,尚拖欠土地出让金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 

  ⑵在该幅地块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⑶在该幅地块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纳规划文本费的; 

  ⑷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竞买文件不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6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739-762810613786979909 

  开户单位:绥宁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绥宁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74065052502599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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