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公告
绥国土资籍公字(2016)第4004号
绥宁县乐安铺乡乐安村二组村民宋小玲申请将坐落于绥宁县乐安铺乡乐安村二组:粮站边的一宗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首次登记。该宗土地面积为105.84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类型为批准拨用宅基地,四至范围:东抵组上林山,以本宗地界址线为界;南抵黄民波空地,以本宗地界址线为界;西抵S221连接线,以本宗地界址线为界;北抵马林住宅,以本宗地界址线为界。经我局审核后,现予以公告。土地权利人及厉害关系人对确定土地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据和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不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公述告的权益由效,我局将依法给予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公告
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