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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申报材料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8-04

 

初始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或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委托他人代理时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单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企业代码证。


    三、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占用土地时的批准文件,用地红线图,补偿协议等;

2、属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的,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3、土地权属争议已经依法处理完毕的,提交政府做出生效的土地争议处理决定书或者调解书等。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税费凭证


    七、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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