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或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委托他人代理时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单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及企业代码证。
三、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占用土地时的批准文件,用地红线图,补偿协议等;
2、属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的,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3、土地权属争议已经依法处理完毕的,提交政府做出生效的土地争议处理决定书或者调解书等。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税费凭证
七、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