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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22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
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补偿修订标准〉的请示》(市政呈[2010]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
    二、你市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确保征地程序合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妥善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
 
    附件: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
年十一月二十六
 
 
 
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
 
一、   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
土地
种类
类别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
补偿费
   
1
60000
3600
1、专业菜地,指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常年耕种的蔬菜基地。
2、一类菜地土质肥沃,有灌溉设施、地势平坦、常年耕种的高产菜田或大棚菜地;二类菜地土质肥沃,自流灌溉,常年耕种的菜田,平土或梯耕菜地。
3、大棚菜地提高青苗补偿费25%。
4、抛荒未耕种的菜地不补青苗费。
2
55000
3000
(塘)
 
1
51000
3900
1、专业鱼塘指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水产养殖使用证、自动排灌、不承担灌溉任务的精养鱼塘,视产量和排灌充氧设施分一、二类。
2、养殖甲鱼、鱼苗等特种水产提高青苗补偿费50%。
2
46000
2900
说明: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修正系数为0.9,武冈市、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宁县、邵阳县修正系数为0.85。
 
 
二、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
土地种类
补偿费
   
水田
1800
1、长年(3年以上)未耕种的不给予补偿。
2、作物已收割的补偿50%。
旱土
1200
1、长年(3年以上)未耕种的不给予补偿。
2、作物已收割的补偿50%。
3、多种作物套种的,仍按旱土青苗费补偿。
藕田(塘)
4000
1、未耕种的不给青苗费补偿。
2、作物已收割的补偿50%。
3、兼养鱼类的不再另行补偿。
荸荠田
3600
水塘或
山塘
1800
1、未养鱼、干涸、废弃的水塘、山塘不给予青苗费补偿。
2、兼养鱼的水库按水塘的50%补偿青苗费。
草莓田
育苗期
初果期
盛果期
衰老期
说明:指征地告知书颁布前1年已耕种的。
5000
7000
11000
2000
说明: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修正系数为0.9,武冈市、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宁县、邵阳县修正系数为0.85。
 

二、   果树类经济林补偿标准
 
                                                  单位:元/
果期
 
          
     
幼 树
     
挂果前
盛果期
柑 桔
20
50
90
梨、桃、李、梅、
枇杷、石榴
20
35
80
柚、板栗、核桃
25
35
60
酸枣、臭柑
15
20
40
枣、柿、山楂
15
30
55
葡 萄
25
35
60
油 茶
15
25
45
油 桐
20
35
55
说明
1、成片油茶树,以每亩60-80株计算,最多不超过每亩90株。
2、桔园挂果后为60-80株/亩、葡萄成片园地为80-90株/亩,挂果前最多每亩不超过100株,幼树最多每亩不超过130株。
3、经省级农业部门批准的优质柑桔脐橙基地,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标准。
4、其他水果参照梨、桃、李、梅、枇杷、石榴标准进行补偿。
 
 
 
 
 
 
 
 
 
 
 
 
 
 
 
四、成片林、蔬林、苗木苗圃、蔬林及零星树木、竹、
柴类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规格
金额
种类
苗高(幼树)
胸围(成树)
1米以下
1-2
2-3
20-30
公分
31-40
公分
41公分
以上
杉、松柏、国外松
3
6
9
12
15
18
樟、梓、楠
5
7
9
15
18
22
马尾松、桐、苦楝、香椿
3
5
7
9
11
13
桂花树、水杉
4
7
10
15
20
25
松树造林
1年内不按苗高补偿,每亩补偿造林费800元
其他杂树
一律按马尾松标准补偿
棕树
产棕前按大小每株3-7元,产棕后按情况每株9-14元
灌木林
每亩补200元
楠竹(按胸围计)
20-25公分
25-30公分
30公分以上
5
7
9
水竹、丛竹
每百公斤补50元
成片林地
4000-6000元/亩
蔬林地
1000-1800元/亩
苗木、苗圃(花卉)
4000-8000元/亩
说明
1、各种树林,由数株组成一蔸的,只按一株补偿。
2、楠竹20公分以下的按丛竹补偿。
3、经补偿的树林、竹类等,由所有者自行砍伐处理。
4、成片林地需保留的,青苗费给予双倍补偿。
5、不能砍伐的珍稀名贵树木移栽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茶叶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生长期
苗期
(栽种1年内)
定植管理期第2年至采茶)
采茶期
盛产期
衰老期
补偿金额
350
500
900
1300
450
说 明
零星茶叶,苗期每株3元、定植期每株3-5元、采茶后每株7-11元。
 
六、药材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下种到苗出土期
生长管理期
接近收获期
半夏
2600
3800
4900
前胡
900
1250
1500
白术
2500
3600
4800
黄柏
1300
1600
2000
荆芥
1100
1400
1700
桔梗
1300
1600
2000
南沙参
800
1000
1300
百花蛇舌草
800
1000
1300
栀子
550
750
900
川牛膝
1400
2400
3500
百合
3300
4400
5600
金银花
900
1300
1600
玉竹
3300
4400
5600
说明
1、成片种植的药材,区分不同的生长期予以补偿。
2、其他普通药材按900-1600元补偿,名贵药材按2000-3800元补偿。
主题词:城乡建设 征地△ 邵阳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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